刘仙君与陈承明、浙江万寿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浙1124民初2648号
判决日期:2017-09-15
法院:松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仙君与被告陈承明、浙江万寿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寿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9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潘龙标、被告陈承明、万寿公司委托代理人徐建文、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邱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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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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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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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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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