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银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川0922民初2218号
判决日期:2017-10-30
法院:射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射洪县银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园物业公司)诉被告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射洪县银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杨佑成、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斌、被告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覃玉霞、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敏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射洪县银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洋、被告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响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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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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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