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与山西省永和县扶贫开发局、山西长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晋1032民初381号
判决日期:2017-12-14
法院:永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富与被告山西省永和县扶贫开发局、山西长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刘洋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富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武彩云、张真峰,被告山西省永和县扶贫开发局委托诉讼代理人穆红元,被告山西长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樊俊燕,被告刘洋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涛、刘国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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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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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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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