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309民初6937号
判决日期:2018-12-20
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收到起诉人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诉被起诉人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起诉人称其与被起诉人于2015年3月18日签订了《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起诉人提供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的滢水湾花园(低层、超高层住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实际,被起诉人分六期支付设计费共计人民币700万元。起诉人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设计义务,被起诉人仅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50万元。起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起诉人立即支付设计费人民币55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389.5元(暂计至2018年11月30日);2、由被起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