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余姚市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浙0281民初7773号
判决日期:2019-07-08
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邱青霞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本院于2018年8月28日和2019年7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纪锋、被告余姚市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庞学雷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和解未果。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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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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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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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