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铁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大宁县扶贫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晋1030民初357号
判决日期:2018-12-19
法院:大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晋铁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铁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交诉状,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之请求,诉被告大宁县扶贫局(以下简称扶贫局)及第三人山西千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瑞公司),本院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案由,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先后于2018年12月3日、和2018年12月17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晋铁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国栋、张增辉,被告扶贫局委托代理人陈宏杰、郭鹏,第三人千瑞公司委托代理人蒋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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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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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