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华、张丽芳等与河南九裕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豫0184民初8140号
判决日期:2017-12-12
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振华、张丽芳与被告河南九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裕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振华、张丽芳的委托代理人朱保恒、李喆,被告九裕公司的委托人赵坤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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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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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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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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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