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典银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京02执14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12-19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容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澍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典银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铁恒丰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京02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三申请执行人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容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澍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北京金典银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给付人民币173544961.33元,要求被执行人中铁恒丰置业有限公司在人民币155510397.78元范围内与被执行人北京金典银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