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才努、白沙伟等与赵炯贤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粤0183民初6257号
判决日期:2017-10-24
法院:增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白才努、白沙伟、白伟斗、赵春艳诉被告赵炯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才努、白沙伟、白伟斗、赵春艳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平川,被告赵炯贤,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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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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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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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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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