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良玉贸易有限公司与詹有粮(原安徽三垚商贸有限公司)、马非(原安徽三垚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11民初6700号
判决日期:2019-07-03
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合肥良玉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詹有粮、孙万永、马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合肥良玉贸易有限公司以需要重新收集证据为由,于2019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詹有粮、孙万永、马非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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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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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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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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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