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同金律师事务所与李正权与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15民初24255号
判决日期:2018-12-17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国同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同金律所)与被告李正权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1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国同金律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淑华到庭参加了诉讼,李正权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