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竞勇、史红军等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晋0426刑初107号
判决日期:2018-12-17
法院:黎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以黎检刑刑诉(2018)1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竞勇、史红军、王开友、史尚虎、刘海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8年1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黎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江红、书记员桑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竞勇、史红军、王开友、史尚虎、刘海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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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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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