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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阳城县分公司
分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白彦静
联系方式:0356-2024106
注册时间:2009-01-01
公司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凰西街139号
简介:
电信业务: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限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900/1800M HzGSM 第二代、WCDMA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26GHz无线接入业务;经营3.5GHz无线接入业务。经营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无线数据传送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中的电子公告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的制作、销售;客户服务;自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编辑、出版、发行电话号码簿;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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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社、郭早爱与李宇、王浩宇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晋0522民初786号         判决日期:2017-10-23         法院:阳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峰社、郭早爱与被告李宇、王浩宇、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险沁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峰社、郭早爱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一民,被告王浩宇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凌郭社、李玉敏,被告李宇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孔丰,被告中煤财险沁水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利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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