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与山西龙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晋01民终2782号
判决日期:2017-09-06
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黑龙江东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西龙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2016)晋0122民初8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