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春雷铜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洛阳金朵实业有限公司、洛阳上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晋1022民初1359号
判决日期:2018-12-14
法院:翼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春雷铜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雷公司)与被告洛阳金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朵公司)、洛阳上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德公司)、许迎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春雷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全山,被告金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建武和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力军、穆新生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上德公司、许迎喜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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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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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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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