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与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辽0103执异475号
判决日期:2018-12-14
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达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陵药业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2017)辽0103执4348号一案中,案外人武军对本院的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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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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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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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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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