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涛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8)京0118行初61号
判决日期:2018-12-14
法院:密云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小涛诉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工商登记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于2018年12月14日作出京工商密太许撤字〔2018〕第01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撤销了盛世天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办理的内资企业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原告杨小涛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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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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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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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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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