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赛尔维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交隧道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桐庐堃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川0105民初3244号
判决日期:2017-11-10
法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武汉市赛尔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维公司)与被告中交隧道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四公司)、第三人桐庐堃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堃达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本院审判员杨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赛尔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爽,被告中交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春及第三人堃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唐赵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