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兴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高俭与宁海波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7民终819号
判决日期:2018-06-25
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连云港市兴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高俭因不服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6)苏0723民初63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连云港市兴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葛成钧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咸江、被上诉人宁海波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守武、原审第三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维猛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