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辽宁泰昌科技有限公司、张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内04民终4670号
判决日期:2018-12-13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陕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公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辽宁泰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泰昌公司”)、原审被告张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法院(2018)内0424民初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9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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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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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