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龙、喜建民等与马少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新0109民初743号
判决日期:2018-12-13
法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龙、喜建民与被告马少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6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余龙、喜建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宏天,被告马少刚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建萍、唐培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