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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龙
联系方式:18797193936
注册时间:2016-07-19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锦川大道222号
简介: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回收处理。锂离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配套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轻量化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继电器、电容器、功率电阻、Fuse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塑件、冲压件、压铸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保、销售、租赁;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轨道梁、柱的制造、安装;轨道交通项目的总承包;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实业投资(仅限自有资金投资)与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服务管理;自用设备、原材料的进口及产品出口业务;房屋、场地租赁;住宿服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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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利、马国裕与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青0103民初3164号         判决日期:2018-12-12         法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姚永利、马国裕与被告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公司)、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二建)、王宝年、汪生祯、大通永辉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辉劳务公司)、湟中县祥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兰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姚永利、马国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沙启春,被告比亚迪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媛、被告甘肃二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延伟、被告王宝年、被告永辉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靳永得、被告祥兰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绍祥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汪生祯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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