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雪与唐山市丰润区华宇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源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208民初5305号
判决日期:2018-12-11
法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晓雪与被告唐山市丰润区华宇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水泥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源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志建材公司)、杜玉柱、杜建业、杜建伟、王艳、王欣、吴春雨、许有义、卢志军、李洪利、韩江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追加杜建武为被告。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晓雪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波、被告华宇水泥公司和被告源志建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伟、被告杜玉柱、杜建业、杜建伟、王艳、王欣、吴春雨、许有义、卢志军、李洪利、韩江、杜建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彦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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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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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