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哈尔滨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中房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公司、哈尔滨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黑01执异126号
判决日期:2017-10-16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与哈尔滨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开发公司)、中房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公司)、哈尔滨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姜淑琴于2017年6月15日对本案查封被执行人中房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锦旭苑小区旭东街副1-3栋4号房屋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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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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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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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