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基、钟建宇等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不服行政侵权赔偿决定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8)苏0213行赔初1号
判决日期:2018-07-24
法院: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潘喜勇等22人因与被告无锡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行政赔偿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院于2018年1月24日立案后,于2018年1月29日向被告市规划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因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机关职权变更,本案变更被告为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市行政审批局)。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5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暨诉讼代表人潘喜勇、陈祥军、刘京燕、邵华,被告市行政审批局的出庭负责人陈波、委托代理人单炜、徐雁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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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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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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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