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紫胜、李艳等与尹小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鲁0724民初3516号
判决日期:2017-10-10
法院:临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聂紫胜、李艳、聂某某与被告尹小卫、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聂紫胜、李艳、聂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宗焕燕,被告尹小卫,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爱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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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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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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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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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