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昌玖、潘帮伟等与吴存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皖02民终1113号
判决日期:2017-10-10
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季昌玖、潘帮伟、潘帮胜因与被上诉人吴存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2017)皖0225民初3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5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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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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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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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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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