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强与贾超、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晋城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晋0581民初753号
判决日期:2019-05-30
法院:高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建强与被告贾超、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晋城分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财保晋城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建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统帅、XX芳,被告贾超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红云、被告建筑工程公司晋城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荣兵和被告财保晋城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XX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