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491民初113号
判决日期:2018-03-27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网络公司)与被告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广通公司)、被告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有线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12月10日和2019年3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优酷网络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亮、郭淑芬,被告承德广通公司及中广有线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焱、赵雪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