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丰春与蔡永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浙0108民初2496号
判决日期:2019-05-29
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丰春与被告蔡永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祖名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萧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6日立案受理。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季隽虹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5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丰春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侯金锋、被告祖名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曙光、被告阳光保险萧山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红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蔡永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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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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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