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天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与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皖0102民初502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07-16
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天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为深圳市福田区,故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拥有管辖权,本案应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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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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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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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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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