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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私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0-39829000
注册时间:1984-01-01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3409-3412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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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亨溢实业有限公司、林智梅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粤01执2047-2050号之三         判决日期:2018-10-29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市亨溢实业有限公司、林智梅、林智聪公证债权文书四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2018)京中信执字00417、00418、00419、00428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其中,00417号执行证书确认,被执行人广州市亨溢实业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回购本金1.51亿元、回购溢价款3026277.78元、违约金2541433.58元、公证费156560元;00418号执行证书确认,被执行人广州市亨溢实业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回购本金1.5亿元、回购溢价款5191666.67元、违约金775958.33元、公证费155960元;00419号执行证书确认,被执行人广州市亨溢实业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回购本金1.5亿元、回购溢价款3470833.33元、违约金767354.17元、公证费154230元;00428号执行证书确认,被执行人广州市亨溢实业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回购本金1.8亿元、回购溢价款2550000元、违约金912750元、公证费183460元。上述各执行证书同时确认,被执行人林智梅、林智聪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4月12日分别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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