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玉曲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道言律师事务所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川01民特471号
判决日期:2019-03-31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大唐玉曲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曲河水电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道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道言律所)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6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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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