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与于德生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2民终10381号
判决日期:2018-10-29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杰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梅广娜、于德生及原审被告北京金源新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1民初61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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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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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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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