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振华、洮南市恒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孙娇、姚鹏鹤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吉08民终1140号
判决日期:2017-12-04
法院: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谭振华、洮南市恒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娇、姚鹏鹤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2017)吉0881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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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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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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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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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