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广东中宏实业发展公司、中国饲料集团公司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粤01执异135号
判决日期:2018-05-17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信达广东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饲料集团公司、广东中宏实业发展公司一案过程中,申请人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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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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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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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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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