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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国华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联系方式:0429-3497755
注册时间:2007-01-18
公司地址: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振兴大街76号
简介: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化工设备及配件设计、生产、销售;石化专用泵、消防泵及水泵制造销售;消防设备、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非标准设备研制生产;设备、管道、配件防腐加工及销售;法兰管件加工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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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国华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诉沈阳铮上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辽1402民初1007号-1         判决日期:2018-05-17         法院: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葫芦岛国华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铮上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7日作出(2018)辽1402民初1007号民事裁定:一、冻结被告沈阳铮上商贸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帐号为XXXXXXXXXXXXXXXXX的账户资金60000.00元,冻结期间为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止,冻结期间不得支付。二、冻结原告葫芦岛国华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的中国银行账号为XXXXXXXXXXXX,户名为李玉涛的存款60000.00元,冻结期间为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止,冻结期间不得支付。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葫芦岛国华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自行和解为由于2018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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