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桂友、王腊梅等与珠光集团宿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皖0826民初781号
判决日期:2019-05-24
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桂友、王腊梅与被告珠光集团宿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珠光集团宿松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石桂友、王腊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华军,被告珠光集团宿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邦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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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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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