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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泰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建辉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2012-01-10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十楼1006
简介:
从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网络设备、机电设备及机械设备的上门安装;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农业投资、物流产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以上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生态种养技术开发;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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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夏生、何蕙如等70人与莱华豪丰、深圳吉祥物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赣0702民初7305号         判决日期:2018-11-30         法院: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起诉人:刁华明,男,1973年11月8日生,现住赣州市章贡区,身份证号码:xx。2018年11月27日,本院收到起诉人刘夏生等人的起诉状。起诉人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将宝能太古城项目的车位按照户均车位比2.16:1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未出售的车位按照每月租金150元向宝能太古城业主出租提供使用;2.本案诉讼费用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刘夏生、邱文、吴获等宝能太古城业主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前后陆续前来莱华秦丰有限公司【注:2016年2月1日由宝能泰丰有限公司更名为莱华秦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公司】位于赣州市章江新区开发的宝能太古城项目看房,莱华公司的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购房者宝能大古城户均车位比在2:1以上约为2.16:1),不购买车位的业主可以租赁车位且价格为150元每月。宝能太古城项目大量宣传资料也显示总户数仅为661户,但车位有1384个,宝能太古城赣州住宅小区超高车位户比2.16:1,购房者据此作为购买宝能太古城商品房的核心要素之一,与莱华公司洽谈并签订了《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各业主依约支付购房款,交付房屋时,各业主与莱华公司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深圳吉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注:2016年2月26日由深圳市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更名为深圳吉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吉祥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第四条约定“收费标准(已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小车室内车位停放服务费150元/辆·月…”。各业主陆续入住以后,二被告却违背车位租售的约定,拒绝将尚未出售的车位投入使用,二被告联手采取按次按时长临时停车方式,并且设置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价格,变现逼迫各业主购买车位,即拒绝将尚未出售的车位按照约定用于业主租赁使用。经各业主多次沟通并要求将尚未售卖的车位按照约定投入使用,二被告均不予理会。起诉人认为,宝能太古城项目商品房售卖时,关于小区户均车位比2.16:1及未出售的车位投入出租供业主使用事宜,已经构成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内容,且该内容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印证。对于未出售的车位,二被告均有义务落实履行户均车位比为2.16:1投入使用,对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及已购买车位但仍有车位需求的业主正常开放出租使用,并按照约定的租赁价格【即小车室内车位停放服务费150元/辆·月】提供。但二被告却违约拒不将尚未出售的车位投入出租供业主使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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