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发与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云0581民初814号
判决日期:2019-04-30
法院:腾冲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周发与被告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周发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德应,被告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元韬、刘林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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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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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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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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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