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烜、肖李明等与王小斌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赣0828民初963号
判决日期:2018-11-29
法院:万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先烜、肖李明与被告王小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吉安分公司)、遂川县泉江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泉江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本院依职权追加遂川县泉江建筑公司为本案被告。原告赵先烜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瑞华、被告王小斌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嗣筠、被告铁塔公司吉安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