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辉、阳吉良等与肖跃忠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湘1381民初1193号
判决日期:2019-05-23
法院: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军辉、阳吉良就与被告肖跃忠及被告湖南麟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8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先后于2019年4月9日及2019年4月2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军辉、阳吉良及郭军辉的委托代理人段莉莎、李燕,被告麟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劲柏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肖跃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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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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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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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