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水利局与任庆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豫0922民初1684号
判决日期:2019-04-28
法院:清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清丰县水利局与被告任庆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清丰县水利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敬彬、被告任庆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兆增、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东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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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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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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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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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