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海、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晋0726民初1031号
判决日期:2019-05-22
法院:太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徐建海与被申请人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徐建海于2019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0533091元。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院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保函号BH2190904852019000030,保单号:2190904852019000030),愿意在限额10533091元内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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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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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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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