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家兰、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鲁0402民初3832号
判决日期:2018-09-30
法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郁家兰与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刘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于2018年9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3万元。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财产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