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召才、魏松梅等与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405民初1699号
判决日期:2019-04-26
法院: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沈召才、魏松梅、张恩莲、沈云龙、沈鹏与被告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五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成军,被告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庞洁志、贺成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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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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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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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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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