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俊与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鲁08民初168号
判决日期:2018-04-02
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德俊与被告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控股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9日作出(2016)鲁民初111号民事判决。原告陈德俊不服该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2日作出(2017)鲁民终331号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8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德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兴峰、陈山,被告鲁泰控股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淑闵、侯修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