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荣、冯美英等与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闽0781民初2668号
判决日期:2018-10-20
法院:邵武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凤荣、冯美英与被告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邵公司)、邵武市卫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凤荣、冯美英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冯一健、被告顺邵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建平、被告镇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忠。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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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