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117民初3333号
判决日期:2018-10-19
法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常州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晓霞、陈敏,被告江苏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祝创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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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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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