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惠利通钢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津0116民初406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09-28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天津惠利通钢管有限公司与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7日作出(2018)津0116民初40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89406.9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称已经将足额财产存入相应账户(账号为×××),故于2018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其账户(账号为×××,开户行为×××)的冻结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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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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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28